按照吉林高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化建设任务要求,为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网建设,根据《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2)——以法院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报告,结合吉林市两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实际,以切实提升司法公开工作实效为目标,作出如下报告。
一、2022年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情况
(一)评估得分情况
202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项目所共抽取了全国219家法院(高级法院32家;较大市中级法院49家;知识产权法院3家;互联网法院3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6家;金融法院2家;基层法院124家)作为评估对象,评估围绕服务诉讼当事人、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监督制约3项一级指标,涵盖17项二级指标,并对破产案件信息、任职回避信息、司法建议发出情况、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4项指标采取不计分方式进行了调研。
根据2022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吉林中院在49家较大市的中级法院排名第9位,已经连续8年排名进入参评中级法院前十位。
2022年吉林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总得分为85.04分,较2021年提升10.37分,其中服务诉讼当事人80.15分(单项得分排名第12位),服务社会治理76.60分(单项得分排名第10位),服务监督制约100分(单项得分排名第1位)。
2022年度吉林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总分排名与2021年度比较下降4位,但总体分数明显提升。2022年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工作也采用了新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中院在服务诉讼当事人、服务社会治理两项得分中排名落后。
(二)评估指标体系设定
1.服务诉讼当事人(40%):包括公开平台建设(10%)、法院文件公开(15%)、名册信息公开(15%)、诉讼指南(30%)、流程信息公开(10%)、执行案件线索举报(10%)、司法拍卖(10%)、破产案件信息(不计分)。
2.服务社会治理(30%):包括庭审公开(15%)、文书公开(15%)、重大案件公开(15%)、普法信息公开(15%)、执行曝光(10%)、法院工作报告(15%)、司法数据及分析报告(15%)。
3.服务监督制约(30%):包括司法改革信息公开(30%)、人员信息公开(35%)、财务数据公开(35%)、任职回避信息(不计分)、司法建议发出情况(不计分)、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不计分)。
评估指标较2021年相比,主要突出对诉讼服务、社会服务和司法监督方面的考核。
(三)工作亮点
在《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2)——以法院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对各板块评估结果点评中,提及吉林中院司法公开工作亮点共有2处,包括:
1.吉林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规定,设置营商环境相关专栏,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司法公开工作。
2.吉林中院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加强审判执行助力老年人依法维权,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四)存在不足
此次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服务诉讼当事人(80.15分)、服务社会治理(76.60分)两项指标得分较低,导致总体排名较2021下降4个位次。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网站信息公开方面问题。网站首页智能化、便捷性不高,未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检索服务;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司法公开的融合水平低,无法有效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司法数据公开栏目分散,未能统一栏目集中公示,数据多以数据表格形式公开,可视性、检索性较差;基于案件调研的司法实证分析报告公开较少;多元解纷数据公开不佳。
二是司法公开工作管理方面问题。各相关部门提供公开信息内容不主动、不及时,缺少专人进行工作对接。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不高,缺少司法建议、白皮书、调研报告等公开信息内容。
二、工作建议
1.对照标准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法院下发的《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实施标准》,落实各相关部门司法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质量有保障。同时,对照《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2)》中先进地区法院工作经验,对网站公开信息进行调整补充。
2.推进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网改版工作,实现司法数据、宣传信息等公开内容自动同步、智能审核,加强对网站阳光司法工作体检自查自测功能应用,探索RPA技术在辅助网站信息公开方面的应用,全面提升网站管理智能化水平。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6-03 13: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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