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目标,坚持“谋发展、敢担当、正风纪、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3554件(含旧存682件),审(执)结2868件,综合结案率为80.7%。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法院始终把依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延伸审判效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惩治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毒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犯罪以及惯窃、交通肇事逃逸、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刑事犯罪。严厉惩治经济犯罪,改善市场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开展。同时,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适用非监禁刑,以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92件,结案率为80.6%,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35件,调解率达到90%,切实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商事审判,调判结合定纷止争。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51件,审结1893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行诉调对接机制,把诉讼调解、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要的结案方式。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全年调解、撤诉结案1409件,调撤率达65%,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正确引导市场经济参与者遵纪守法,有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在今年龙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中兴街改造项目中,我院行政庭干警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多次与被拆迁人沟通交流。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了改造项目的顺利完成,妥善化解“官民”矛盾。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件,结案率达到85%,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清理执行积案。按照市中院对今年执行工作的部署,我院执行局积极清理执行积案。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对长期逃债、避债的人员进行重点清查。利用报纸专版,对一些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高消费,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了大批积案和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的疑难案件,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81件,执结率为81%,执行总标的2300余万元。
强化立案窗口建设。今年5月1日起,我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凭证,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诉讼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补充的材料和期限。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窗口设立建成诉讼指导、材料收转、审判流程查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把立案窗口打造成人民法院的为民之窗、和谐之窗。
积极化解信访案件。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做好信访案件的排查预警,努力将信访案件化解在基层。对于有信访苗头的当事人,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强化稳控措施,果断进行处理。今年我院在依法实现诉访分离、规范办理流程、开展司法救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共接待信访200余人次,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10件,结案90件,结案率为82%。
(二)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形象
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好的班子带出好的队伍,好的队伍创造好的业绩”的思路,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党组一班人坚持做到“三带头”,带头坚守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审判事业的信念,带头落实“零容忍”的廉政举措,带头办大案、难案。认真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思想统一,在重大事件处理上民主讨论,科学决策。为干警做出了表率,赢得了干警拥护。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我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我院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由院长带头讲党课,院领导带头组织学习讨论。加强内部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风党纪,让“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的观念成为广大干警实际工作的先行准则,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腐败风气,让“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找不到滋生的土壤。
提高法官总体素质。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培养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法官队伍。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对初任法官、法官助理开展“一对一”传帮教职业培训,通过组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讲评、疑难案件研讨等形式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三)积极开展内部调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今年9月,我院作为吉林省第三批改革试点法院,围绕中央司法改革主基调,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立足本院实际,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了《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方案》。明确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按照省法院规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完成了法官员额的选任工作,确定38名法官入选员额。结合我院实际重新组建了合议庭,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目前,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正以扎实有序的良好态势继续推进。
(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2015年我院党组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开展数字法院建设,使我院信息化建设迈向一个新台阶。
计算机房改造完成。我院扩建机房,将原来分散的视频监控、程控电话全部搬迁到新机房集中管理。初步满足了法院现阶段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并在年初完成了新系统的升级改造及数字法院系统建设,建成了1个科技法庭。预计明年将建成8个科技法庭、2个远程提讯法庭。
电子法院正式上线。我院建立了电子档案系统,方便当事人查阅、借阅本院卷宗档案,目前已完成2010年至2014年全部案件卷宗15000件的扫描、挂载工作。为了便于当事人立案和申诉信访,我院配备和安装了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申诉信访系统,并与部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多元化调解中心进行合作,开展网上预约立案工作。通过网上立案,进行电子诉讼,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截止目前,我院共网上立案100余件。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汇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人大决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提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面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以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人大代表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监督渠道。今年,我院主动邀请了人大领导参加我院中层干部竞职及法官员额面试等重要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区人大的支持下,我院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我院各类案件审判活动中,有利于公民参与法律监督,提高了法院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龙潭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面对司法改革后的推进工作,面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更高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我们的工作仍面临很多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需戒骄戒躁,脚踏实地,攻坚克难。
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区法院将继续在区委和人大的坚强领导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龙潭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践行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审判责任制
继续推进司法改革,积极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健全和完善审判责任制度,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科学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法官的责、权、利相统一,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强化审判运行监督,健全错案分析通报和评价问责机制,让法官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案件公正审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
(二)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面建设信息化法院
在2016年,我院将重点加快信息化法院的建设,有序推进电子立案、诉讼、执行、信访以及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全面配备高标准硬件设备,开展多媒体建设。全面加强软件的开发和人员培训,推进院内规范化网络管理,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等群众心之所系的司法信息公开,以信息化手段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三)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畅通渠道,让人民群众懂法用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涉民生类案件,切实保障老、弱、病、残、妇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公正执法,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办案质效,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