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上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下,龙潭区人民法院与龙潭区人民政府积极建立联系,形成府院联动机制,旨在形成合力,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服务性的重要指示精神。
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依法受理的某环保有限公司诉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协议纠纷一案,本案中,龙潭区政府为妥善处理辖区内生活垃圾,切实为人民群众提高生态环境水平,与某环保公司签订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特许经营协议,后因环保因素的影响,该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性问题,经龙潭区政府与某环保公司多次磋商仍无法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双方遂向龙潭区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龙潭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在府院联动机制稳定且有力的运转下,法院与政府经过多次积极沟通,共同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拿出有切实有效的举措,由龙潭区人民法院沟通双方,进行调解,推动双方解决争议、达成共识,充分发挥了司法行为联动政府行为,以府院联动机制为纽带,实现对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力度的最大化。
龙潭区人民法院将目光聚焦于本案,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主要实现三项重要政治目标。
首先,通过与政府的积极联动,从司法的角度提供具体有效措施,旨在完美化解纠纷、将矛盾化解于基层,从而大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大幅提高对政府及其行政行为的幸福感、满足感以及获得感。
其次,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实现司法及行政力量的快速介入,从而为民营企业抢夺时间,以避免企业因诉讼程序的长时间推进造成内部运转不畅,从而蒙受不必要之损失,以实现更多、更快的激发辖区内危困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最后,龙潭区人民法院期望以本案为模板,将目光继续投入辖区内涉案、涉诉民营企业,结合府院联动机制,让机制在实践中反复且充分运转,从而总结优势经验,不断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打造辖区内优良的营商环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5-18 19: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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