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大量矛盾纠纷将涌入法院。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要缓解案件急剧增加给法院带来的案多人少矛盾,是当前人民法院面对的突出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2016年年初,龙潭区人民法院成立了诉调衔接办,为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迈出了创新步伐。
诉调衔接办在聘请了两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组成退休法官调解室、四名法律志愿者调解员组成的志愿者调解室的基础上,与龙潭区司法局联合组建了“龙潭区社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加大调解力度,为进一步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案件纠纷分流机制做好准备。同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鼓励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使一些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案件在诉前得以化解。逐步形成了快捷、高效、低成本的化解纠纷模式。
目前阶段,龙潭法院速调衔接办的工作有:
一.诉前调解。双方争议较小,案情清楚的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进入诉讼。二.委托调解。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各审判庭可以委托调解室进行调解。当事人在调节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协助调解。对于法院进行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诉调衔接办室做协助调解、执行和解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龙潭法院诉调衔接办将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调解员们希望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令调解逐渐成为辖区民众普遍所接受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从而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司法效率,缓和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