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提取的办案数据(除执行案件)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的执行数据,对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汇报如下:
一、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1-3月,龙潭法院旧存各类案件650件,新收1294件,旧存加新收合计1944件,结案1029件,结收比79.52%(吉林地区基层法院排名第5),结案率52.93%(吉林地区基层法院排名第4)。
2019年1-3月与2018年1-3月相比,旧存增加349件,上升115.95%;新收减少134件,下降9.38%,旧存加新收合计增加215件,上升12.43%;结案上升487件,上升89.85%;未结案件下降272件,下降22.91%;结案率52.93%,与2018年1-3月的31.35%相比,上升21.58个百分点。(如图1所示)
图1:2019年1-3月龙潭法院案件收结存数量同比情况(单位:件)
二、审判业务情况
(一)审判业务总体情况
2019年1-3月,龙潭法院旧存审判类案件484件,新收706件,旧存加新收合计1190件,结案634件,结收比89.80%(吉林地区基层法院排名第5),结案率53.28%(吉林地区基层法院排名第7)。
2019年1-3月与2018年1-3月相比,审判类案件旧存增加307件,上升173.45%;新收下降219件,下降23.68%;旧存加新收合计增加88件,上升7.99%;结案增加211件,上升49.88%;未结案件减少123件,下降18.11%;结案率53.28%,与2018年1-3月的38.38%相比,上升14.90个百分点。(如表2所示)
表2、2019年1-3月审判类案件收结存数量同比情况(单位:件)
(二)各类审判业务情况
1.刑事案件受案162件,其中,旧存52件;新收104件;结案100件;结案率64.10%。
2.民事案件受案1014件,其中,旧存429件;新收585件;结案517件;结案率50.99%。
3.行政案件受案12件(包括国家赔偿案件),其中,旧存2件;新收10件;结案11件;结案率91.67%。
4.审查监督案件受案5件,其中旧存1件;新收4件;结案4件;结案率80%。
三、执行业务总体情况
2019年1-3月,龙潭法院旧存执行类案件166件,新收588件,旧存加新收合计754件,结案395件,结收比67.18%(吉林地区基层法院排名第5),结案率52.39%(吉林地区基层法院排名第4)。
2019年1-3月与2018年1-3月相比,执行类案件旧存增加42件,上升33.87%;新收上升85件,上升16.90%;旧存加新收合计上升127件,上升20.26%;结案上升276件,上升231.93%;未结案件减少149件,下降29.33%,结案率52.39%,与2018年1-3月的18.98%相比,上升33.41个百分点。(如表3所示)
表3、2019年1-3月执行类案件收结存数量同比情况(单位:件)
四、诉讼类案件审判流程运行及质效情况
(一)基础指标
1.案件结收比79.52%。
2.诉讼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89%。
3.诉讼案件结案率53.28%。
4.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超过12个月不满24个月未结案件8件,超过24个月未结诉讼案件1件。
5.一审案件上诉改判案件18件,发回6件,一审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29%。
6.无生效案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7.裁判文书上网率68.99%。
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8.28%。
9.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4.80%。
10.庭审直播率20.05%。
11.卷宗归档率,已结案件一个月内归档率100%。
12.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1190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为100%。
13.诉讼对外委托案件已实现全部网上办案。
14.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已实现全部网上办案。
15.人均审结诉讼案件23件。
16.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8天,其中刑事平均审理天数为41.3天,民事平均审理天数为51.1天,行政平均审理天数为22.0天。
(二)其他指标
1.庭审录播440次,庭审录播率62.41%。
2.网上诉讼工作:民事案件网上立案率为98.71%;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为100%;电子送达305次,电子送达率56.69%;网上开庭(云会议)82次,网上开庭率15.24%;网上证据交换50次,证据交换率9.29%;审诉辩应用430次。
五、态势情况及建议
(一)旧存案件增加,新收案件下降,结案率明显上升。
与2018年第一季度相比,2019年第一季度我院旧存案件增加349件,新收案件减少134件,旧存加新收案件合计增加215件,上升12.43%;结案上升487件,上升89.85%;结案率52.93%,上升21.58%。各员额法官办案积极性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不断增强,我院2019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良好。另,立案庭加强了对收案均衡度的管理,严控月底收案数量,为我院月度收结比提升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较低,平均办案天数较长,各办案人和所在庭室负责人需严控程序转化,缩短审理审理周期。
2019年1-3月,龙潭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4.80%,低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5%的考核指标要求。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8天,其中刑事平均审理天数为41.3天,较吉林地区刑事平均值23天多18.3天;民事平均审理天数为51.1天,较吉林地区民事平均值44.1天多10天。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审理周期过长,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我院加强了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的原因,使一部分当事人矛盾较小的民事纠纷在诉前已经化解,故进入一审诉讼程序的案件较复杂,平均审理天数较长;二是客观上存在办案人延期结案,人为导致简易审理的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各办案人和业务庭室应制定具体措施,严控程序转化,缩短我院审理周期。另,如存在调解、鉴定等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形,办案人应及时在办案系统中进行点击,以缩短审理天数。
(三)一审息诉服判率较低,各办案人和业务庭室应加强案件的说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
2019年1-3月,龙潭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8.28%,略高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88%的考指标要求,但是低于2018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90%的指标要求。各办案人和业务庭室应加强调解工作、判决论理工作和判后答疑工作。各办案人和业务部门负责人需主动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讨工作,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对涉及劳动争议、借款合同、土地承包、房屋纠纷、物权纠纷、物业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等类型化案件,有关人员应积极与中级人民法院专业化合议庭进行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的审判信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3 05: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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