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上讲话指出,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保障审判水平高水平发展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动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2022年2月28日,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专门作出《发挥制度优势、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水平》讲话,强调“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全省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龙潭区法院以此为遵循,立足实际,创新工作理念、方法手段,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现将2022年上半年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龙潭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靠党委、政府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龙潭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和《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工作建设。2019年经龙潭区委、区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2020年1月龙潭区政府审议通过了《龙潭区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标志着龙潭模式的府院联席制度正式建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法院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程序对接、功能互补”的协同治理工作体制大格局。2021年,龙潭法院人民法庭通过在乡镇乡村、街道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 “法律工作站”,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等工作,把“法官工作室”、“法律工作站”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前哨站,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2022年初,龙潭法院立案一庭和诉调办在第四党支部的带领下,以诉服中心党员窗口为依托,固化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常态化开展,坚持把调解挺在前面的工作理念。
2022年1-7月,龙潭法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176件,调解成功1161件,诉前调解案件导出率85.68%,调解成功率达98.72%。与此同时,2022年1-7月,龙潭法院新收诉讼案件1663件,相比2021年同期的2101件减少438件,下降20.85%,完成了新收诉讼案件下降3%的指标要求
(二)完善调解机制,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
1.运用调解平台,建立诉源治理立体化解纷机制。
2022年上半年,龙潭区法院继续以诉调中心为平台,5个调解室(包括一个退休法官调解室,一个仲裁调解室,一个志愿者调解室,一个速裁法官调解室,一个工会调解室)为支撑,联合龙潭区工商联、区工会、吉林市沿江公证处,吉林寒凇律师事务所、正达法律服务所5个调解组织,向全区辐射,从一个单一、扁平的调解机制初步实现了全方位、立体的转化,形成了“1+5+5+N”的立体化诉源治理格局,涵盖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委托调解、司法调解,形成了一个维护区域和谐稳定的联动防控体系。目前,调解平台特邀法律共同体平台的300余名法律志愿者、3名常驻特邀人民调解员(包括退休法官1名,特邀调解员2名)在诉前服务平台共同进行诉前接待、化解和分流纠纷。2022年上半年龙潭法院以人民法院多元化解中心、法官工作室为依托,以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平台为支撑,以法官、特邀调解员为主线,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使多元化解纠纷的方式从单一过渡向立体。
2.部门联动,搭建道路交通事故特色调解平台。
“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逐步建成,涵盖立案、调解、速裁、保全、鉴定、送达、涉诉信访等贯通全流程的一站式诉讼服务。2022年上半年,龙潭区人民法院联合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潭交通管理大队、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针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用 “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诉前鉴定、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网上开庭”一体化处理模式,彰显短平快的优势,为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事故处理通道。2022年上半年,道交平台成功调解道交案件60件,涉及赔偿金额100余万元。
(三)扎实推进“法官进网格”和“无讼村屯”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涉诉矛盾隐患。
为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2022年上半年龙潭法院继续积极推动法官进入乡村、社区、网格,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全区548个网格都有一名法官或审判辅助人员对接,建立了覆盖城乡网格的纠纷解决和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网格+审判”“网格+调解”的线上线下解纷模式。2022年3月疫情爆发后,龙潭法院秉持“城市暂停,工作不停”的态度,利用互联网在线开庭,调解员在线调解,依托“云”法院完成诉讼工作。
2022年上半年,龙潭法院乌拉街法庭出台《吉林市龙潭法院乌拉街法庭培育“无讼村屯”实施方案》,将金珠镇石砬子村作为“无讼村屯”示范村,“以点带面,以面带全”促进“无诉讼服务村屯”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推进诉前分流机制,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解决方式。
龙潭法院始终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停在前面,全面提升诉讼与非诉实质化对接水平,发挥法院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快立快办快结的优势,节约群众诉讼成本。从2022年1月1日起,龙潭法院按照最高院下发的通知启用“诉前调确”、“诉前调书”新文号,通过法院确定调解协议和经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方式,将调解协议固定下来,充分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有力地防止了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发生。截至7月份,龙潭法院受理“诉前调确”案件11件,“诉前调书”案件13件,已全部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为1天,共为权利被侵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万余元。
二、龙潭法院诉源治理中的问题和不足
(一)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平台当事人主动使用率不高。
自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平台使用以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对两个平台的知晓率不高,多数都是在法院工作人员或律师的引导下使用,极少一部分会主动提出使用平台处理案件,尤其是年岁较长的当事人,对平台的使用和平台的操作感觉繁琐,缺少使用平台的意识。
(二)社区、村屯等基层群众对法院进网格、村屯不知悉。
龙潭法院自2021年开始法官进网格的活动、2022年开展打造“无讼村屯、社区”活动以来,仍然有部分群众不知道对上述该活动不了解,甚至有些社区、村屯等基层治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不过关,不能在居民有纠纷时提出正确的指导性建议,导致活动成效一般。
三、2022年下半年关于诉源治理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和宣传。
2022年下半年,龙潭法院将加强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和宣传,通过律师、交警、保险从业人员、法院立案大厅法律工作者、调解员等对发生纠纷后的当事人及时引导,在公共区域张贴海报或通过微视频、短视频等现代化宣传手段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平台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效果进行宣传,争取做到让当事人再发生类似纠纷时,潜意识想到通过平台解决纠纷。
(二)继续加强对社区、村屯等基层治理单位人员的培训。
2022年下半年,龙潭法院继续深入社区、村屯,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活动,定期对网格员、村委会成员等直接接触基层群众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时段、分批次培训,例如农耕和秋收时,主要针对村屯的工作人员进行农产品买卖合同、农用器械租赁等进行专业指导;在供暖前夕,对社区工作人员因邻里之间发生的水管爆裂导致财产损害的纠纷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项培训的方式,在发生纠纷时,由社区、村屯等基层治理单位进行初步调解,减少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的比例。
(三)推动部门联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上半年,龙潭法院已经与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潭交通管理大队、吉林省保险学会、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针对道路交通类纠纷进行多方调解,下半年龙潭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部门合作。2022年上半年,龙潭法院已经与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针对消费者产品责任纠纷、产品侵权纠纷等案件,由法院联合12315投诉平台进行共同调解,并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截至2022年7月共调解成功消费者产品责任纠纷案件4件,涉及金额12,619元。下半年,龙潭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合作方案,提前参与到消费者维权案件的矛盾初期,依法依规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效果。
2022年上半年,龙潭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下半年龙潭法院将按照最高院、省院和中院的要求,继续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导向,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25 09: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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