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全面打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工作要求,以及吉林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亮剑”专项执行攻坚活动的方案,现我院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 总体目标 截至今年6月底前,实现我院2017年以前立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实际执结、2018年4月以前立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实际执结,全部结案的案件实现同步录入系统,同步生成卷宗;实现省法院督办的涉府案件全部实际执结。二、 方法步骤活动期间为2018年4月28日至6月28日。(一) 准备阶段(4月28日至5月2日) 1、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工作内容。 2、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执行局局长石晓峰,成员:执行局副局长徐家红、执行局副局长冯锐、法警队队长张勇、办公室主任夏广军。(二) 实施阶段(5月2日至6月28日) 1、我院要调整力量,加大执行力度,调集全院力量突击化解,要以非常之举,聚全院之力做好集中执行工作,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打处一批,确保到6月底活动结束时,我院按期完成吉林中院要求的《“亮剑”专项执行攻坚活动案件统计表》确定的案件数量,实现我院2017年以前立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实际执结、2018年4月以前立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实际执结、省法院督办的涉府案件全部实际执结。 2、5月5日前,根据吉林中院要求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上报两个以上宣传典型案例,新媒体进行跟踪采访,宣传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引导群众理性认识执行难。 3、活动开展期间,我院要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每周向中院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我院进行总结。三、工作要求 1、专项活动期间,执行人员要规范执行,现场执行过程要统一着装、配备执法记录仪。 2、活动期间,我院要保证执行指挥中心一名在编执行干警到岗值班,执行公务人员要随时保持与本院执行指挥中心保持联系。需要协同执行的案件,我院要及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中院请示汇报。 3、我院要严格执行案件数据录入要求,实现同步录入数据、同步生成卷宗。 4、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上,通过开辟专栏、现场直播、新闻发布等形式,全方位宣传这次活动。 5、我院要设置专人负责上报每周五中院要求的执行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性。 6、我院对开展行动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法官,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绩效执行单独考核时扣除相应分数。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8-22 16: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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