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司法满意度提升攻坚活动,坚持以问题、需求、结果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在原告吴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宁某在2021年6月驾驶小型客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吴某、马某相撞,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经事后鉴定损伤一处构成八级伤残,两处构成十级伤残。办案法官积极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向双方当事人作出详细的解释,但各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争议较大,且在赔偿数额上仍未达成一致,调解工作也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没有气馁,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同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最后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吴某事后给办案法官送来题字为“与时俱进好法院、秉公办案好法官”的锦旗。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把“两个满意度”提升活动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提高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为全面提升平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27 17: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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