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吉林省政府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迅速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牵头梳理起草了《龙潭区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并提交龙潭区第十八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龙潭法院此次提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重大议题受到了龙潭区区长仲秋野及各主管副区长的高度肯定和认同,强调全区政府各部门要从深化认识、提升格局、狠抓落实等多个角度确保府院联动工作的深入实施。
由龙潭法院牵头起草的《龙潭区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就该会议制度框架下的下列问题取得共识。
第一、明确了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确定了会议的召集人,会议成员及会议常设机构;
第二、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协调和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的争议案件,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工作的衔接配合,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决;
第三、通过了联席会议的工作规程。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召开会议后,由府院共同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和议程。召集人负责会议准备,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简报;
第四、确定了联席会议的配套制度。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沟通协调、学习培训三大制度框架。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明确了13项交流共享内容。完善沟通协调制度,对重大、复杂、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部分不适宜采用行政诉讼方式裁决的行政争议案件通过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多措并举化解争议问题;加强行政复议、行政非诉执行、信访处理等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衔接;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等方式沟通协调。建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邀请或者申请旁听庭审、组织专题研讨会、法官主讲业务培训会、日常普法等内容,促进解决相关实际问题。
龙潭法院同时向区政府通报分析了《2019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司法白皮书),并将具体行政审判工作中缩短行政审判审理周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落实。
龙潭法院的徐敏波院长表示,从宏观工作上来讲,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的题中之意,也是我省2020年全省司法工作的重心之一,因此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是促进府院工作双提升的重大机遇,也对推进全区法治现代化建设、法院立足司法工作、提升法治政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实际工作的维度来看,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中经常遇到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进程,并由龙潭法院牵头,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的“龙潭模式”,对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增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认同,统一司法和行政执法尺度,共同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构建法治龙潭具有重大意义。
2020年3月12日,吉林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标志着省级层面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启动。龙潭法院的府院联动工作已经厉兵秣马,蓄势待发。此次省级层面联系会议的高屋建瓴、主旨丰富为该院开展院联动工作指明了道路,也注入一针强心剂。龙潭法院将继续紧跟工作步伐,发挥该院“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经验优势,不断扩大龙潭区府院联动机制工作的内涵,进一步推进落实府院联动工作的实施,使该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高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水平,更好服务龙潭区振兴发展大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8 2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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